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患者回访制度
经治医生、责任护士或专人。首次随访由治疗患者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负责。
1、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,离院后的恢复情况,并提供相应的健康常识、指导病人康复锻炼、用药和护理指导、营养指导、自我保健等服务,包括在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;
2、征求病人对在院期间所接触的医生、护士的服务是否满意以及对医院诊疗服务的评价与建议等;
1、以电话、短信、信件、电子邮件、上门、召回等形式进行回访,要做好每一位病人的回访登记工作,并认真填写《回访登记》,以保证回访工作落到实处。
2、医护人员初次回访时间一般要求在病人出院后当月内。特殊病人根据病种、病程定期或上门回访。
3、对回访中了解到的问题、患者的建议和需求,须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和科室反馈,及时进行整改。
4、根据病情对出院患者及时进行回访,拉近医院和患者之间的距离,建立全方位的医患沟通监督渠道,为全面了解社会及广大患者的需求与期望,延伸医院服务领域,促进医院全面发展提供更准确的依据。
2024年2月27日 14:37
◆ 通知公告 ◆
2019-07-05
2019-06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