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患者回访制度

 

为了加强行风建设,深化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和“宾馆式服务”模式,进一步征求住院患者意见,构建完整的服务链条,使医患沟通渠道更加畅通,全面提升服务质量,根据院党委研究决定,将《患者回访制度》进一步修订如下:

一、回访范围

 各科室出院病人或需要长时间用药病人。

二、回访人员

经治医生、责任护士或专人。首次随访由治疗患者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负责。

三、回访内容

1、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,离院后的恢复情况,并提供相应的健康常识、指导病人康复锻炼、用药和护理指导、营养指导、自我保健等服务,包括在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;

2、征求病人对在院期间所接触的医生、护士的服务是否满意以及对医院诊疗服务的评价与建议等;

四、回访要求

1、以电话、短信、信件、电子邮件、上门、召回等形式进行回访,要做好每一位病人的回访登记工作,并认真填写《回访登记》,以保证回访工作落到实处。

2、医护人员初次回访时间一般要求在病人出院后当月内。特殊病人根据病种、病程定期或上门回访。

3、对回访中了解到的问题、患者的建议和需求,须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和科室反馈,及时进行整改。

4、根据病情对出院患者及时进行回访,拉近医院和患者之间的距离,建立全方位的医患沟通监督渠道,为全面了解社会及广大患者的需求与期望,延伸医院服务领域,促进医院全面发展提供更准确的依据。

5、患者回访制度是我院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患者回访工作要求,并作为本科室一项主要工作深入持久的去抓,定期对随访有效性进行总结和评估,对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,优服办将定期查看科室《回访登记》,并对科室出院病人回访情况进行抽查,检查结果与科室月度质量考核相结合。

 

2024年2月27日 14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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